撰文 秦云/Q队长
\n上海纳纳科技有限公司成为2023赛季中甲中乙联赛新媒体代运营服务供应商,这是中超公司通过参与本赛季中甲中乙联赛新媒体代运营服务供应商征集中评选出来的。
\n不过,这家公司在去年9月28日被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中因为“照抄、照搬”CBA官方数据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官方数据采集公司的权益,被要求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和另一被告公司共同赔付20万元。
\n\n中超公司选择了上海纳纳
\n中超公司是今年3月30日发布《2023赛季中甲中乙联赛新媒体代运营服务供应商征集公告》的,对企业报名资质提出了七项要求,其中第三项和第七项对于企业在守信守法上有明确要求:
\n(三)企业在参加本次合作项目前三年内,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或者失信、惩戒记录。
\n(六)如参与方或其关联公司与中国足协或中超公司有过合作,需具备中国足协或中超公司认可的良好商业信誉,不存在违约或者侵权行为。
\n(七)截至公开征集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n\n4月24日,中超公司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CSL中超联赛”发布了《2023赛季中甲中乙联赛新媒体代运营服务供应商征集结果公告》,宣布上海纳纳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本赛季中甲中乙联赛新媒体代运营服务供应商。
\n上海纳纳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成立于2018年6月14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根据企业查询系统显示,该企业有7条自身风险,36条预警提醒。
\n\n上海纳纳被CBA合作方起诉并一审败诉
\n上海贝泰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CBA联赛数据的采集,并对CBA联赛的官方数据享有独家分销和商业开发的权利。2021年10月,该公司起诉上海纳纳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炫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认为两家被告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从2018年10月开始,上海纳纳公司通过技术手段非法获取原告的CBA 联赛实时数据并提供给被告上海炫体公司使用。
\n2020 年 9 月,上海贝泰公司曾向被告上海炫体公司发律师函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但是两被告均未停止侵权。于是,原告次年正式提起诉讼,状告这两家公司不正当竞争。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立案,并于2022年7月28日开庭审理该案。
\n\n2022年9月28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书。法院认为,被告上海纳纳公司将原告采集的数据进行“照抄、照搬”,其行为具有明显的“搭便车”的特点,对原告构成了实质性替代或抢夺了原告潜在的客户。被告的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最终损害公众利益。
\n法院一审判决上海纳纳和炫体公司两家公司败诉,要求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共同赔付原告公司20万元人民币。
\n\n\n参考资料:
\n2023赛季中甲中乙联赛新媒体代运营服务供应商征集公告(微信公众号“CSL中超联赛”2023-03-30)
\nhttps://mp.weixin.qq.com/s/jIquu91KH80DSygP1I5uJg
\n2023赛季中甲中乙联赛新媒体代运营服务供应商征集结果公告(微信公众号“CSL中超联赛” 2023-04-24)
\nhttps://mp.weixin.qq.com/s/VgIoLTx1Z_6_vrmrYMLlLw
\n【重磅】“2022中国新文娱十大影响力案例”评选结果揭晓!
\nhttps://mp.weixin.qq.com/s/grrshZKqeLtx90bnGnLX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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